松阳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松阳刑事律师

店面门口放东西,这样算占道经营吗?

时间:2025-02-22|栏目:松阳刑事律师|
法律分析:属于的,占道经营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合法占道经营手续,占用城市共用道路从事商品买卖、交易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去找信访局上访解决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海宁市看守所地址 嵊州市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歙县律师 歙县律师 嘉兴法律咨询 金华市婺城区刑事辩护律师 玉环市律师 遂昌县律师 永康市资深刑事律师 杭州市滨江区专业刑事律师 江山市刑事律师咨询 龙泉市刑事律师咨询 松阳县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富阳区律师 龙游县律师网 缙云离婚律师 绍兴柯桥房产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哪个好 温州瓯海律师哪个好 宁波江北律师 瑞安律师 温州法律咨询 平湖法律咨询 平阳法律咨询 湖州吴兴法律咨询 海盐律师事务所 东阳律师 杭州富阳交通事故律师 宁波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