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女方消失已十年,彩礼钱还能否要回
时间:2025-02-22|栏目:松阳刑事律师|
彩礼钱不用退还的情形: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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